新型“职业农民”万刚回乡探索“稻虾共生”模式。 受访者万刚供图
在“天府之国”四川,像万刚这样带着技术和情怀俯身于田间地头的新型职业农民正逐年增多,他们将专业技能巧妙融合于脚下的土地,用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兴起,只是四川发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工作成效的缩影,经人才和科技的“加码”,巴蜀大地沃野千里,生机勃勃。
“这些人才大多来自乡镇,对土地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他们懂农、知农、爱农,到三农一线能沉得下去、留得下来,所学知识和技能也非常实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代贤军表示,作为四川省首批新型职业农民试点3所高校之一,学院近年来开展了田园明星、农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等相关培训,参与者2万余人次。
随着农业发展潜力不断凸显,选择农业专业的学生也越来越多。为让学生更“接地气”,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将教学内容与生产实践结合,学习任务与田间生产任务直接挂钩,课堂和田间教学时间达到1比1。该校农业教研室主任魏文武举例道,“认识病虫害的课程中,我们要求学生到田间地头找虫捉虫,通过实操识别分析病虫害。”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在开展教学实践。 陈航 摄在食用菌栽培学课程上亲自培育出羊肚菌后,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农业技术系学生王杰平迸发了灵感:能否将该技术运用到自家葡萄地里?“可以利用每年10月葡萄园清园后土地的空置期来种植羊肚菌,帮助家里增产增收。”在农村长大的他对土地有感情,每天与泥土打交道也让他感到“踏实”,“未来我想从事农业相关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3100亩的高标准农田在四川省率先实现水稻“耕、种、播、收”全程机械化生产。作为四川标准化程度最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样板之一,其背后离不开专业人才和创新技术的“加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参与研发的多项技术也在这片农田得以运用。
据介绍,该校研究集成推广的机直播稻“齐芽全苗”技术、化肥减量技术、农药减量技术等30余项技术在眉山多个乡镇“开花结果”,累计节省成本7538.63万元(人民币,下同)、累计增收节支20531.46万元。
在代贤军看来,职业教育不仅是科技和人才重要的供给者、服务者、支撑者,其在科技的转化、应用、推广等环节发挥着独特的纽带作用,架起了基础科研到现实生产之间的桥梁。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在开展教学实践。 陈航 摄四川这个西部大省正以种业振兴为重点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以园区为载体推进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利用科技和人才这两把关键“钥匙”,助推农业发展开创新局面。
“农民早已不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而是一份不用背井离乡也能实现价值、创造价值的体面职业。”站在400亩的水田中,万刚对未来充满憧憬和信心,他手指前方,“以往3名工人3小时才能完成的投食工作,无人机半小时就能解决。我准备用5年时间将目前400余亩的生产面积扩大到2000亩,为家乡建设贡献更多力量。”(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